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近日,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正式签署《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绿化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二)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2、乙方对设备拥有有限所有权,即在甲方没有依照本合同约定付清乙方的全部款项之前处分权属于乙方,如果遇到征收=▪、拆迁、或甲方破产及其他必须处分设备的情形★■◆,未征得乙方的意见◁-•,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处分设备的决定,处分所得属于乙方,5年效益期结束后,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具有设备所有权。
项目投资建成后按照实际节能收益双方按比例和约定收益期进行分成,最高分享收益不超上限,合同节能效益分享期限5年(即5个供暖季)内达到分享收益上限中标人将节能软件、硬件(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户并退出☆…,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归用户所有。如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分享期结束不再延期△=◆,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在项目一期建设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如果甲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在一期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退出项目▪,由甲方按一期实施的项目内容全额出资收购,设备价格按投标文件及审计单位审计金额为准。
本合同为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合同-,每个采暖季结束后=▷,公司与客户按照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后的节能效益依合同约定的分享比例进行分享,节能效益分享期自2026-2027采暖季开始,分享的节能效益对公司2026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不构成影响■◆,对以后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将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